一天八杯水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人小说网www.t-error.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和尚抬起一只手,想制止马蹄落下,一只手五指并着竖在胸前,拇指上斜挂着一串木珠。

这和尚比之先前到过容府的假和尚还要古怪,身上莫名带着邪性,虽说面色平静冷淡,可眉眼却惊艳近妖,长了张唇红齿白的脸,想来话本里的妖僧就是如此。

容离死过一回,两世加起来虽算不得太长,可想要她命的人却两只手数不完,在见到这和尚的第一刻,她几乎可以笃定

这和尚想杀她。

这和尚身上沾着鬼气,鬼气却并非他身上该有的。华夙忽地开口。

容离皱起眉,怀疑起这和尚难不成就是与青衫鬼合谋之人。她俯身抱起了黑猫,把画祟握了个正着。握笔的手藏在了袖下,不敢让那和尚瞧见。

刚将垂珠抱起,车身蓦地一倾。

此术将散。华夙声音极轻,似柳絮沾耳。

话音方落,最先画好的四只木轮陡然化作灰烟,随后车舆、坐在前边攥着缰绳的车夫,连带着那嘶叫的白驹也逐一化烟消散。

墨烟袅袅而上,弹指间被风吹散。

在这车舆倾斜之时,容离不匆不忙地搂着黑猫跃下了马车,原先那迭放在车舆里的狐裘簌簌声坠落在地,脏得像是刚从泥里捞出来。

容离趔趄了一下,幸而站稳了,她气息喘得急,双颊泛粉,见和尚面色不改,心知这和尚果真不是善类。

猫儿伏在她怀中挣也不挣,也不叫唤,是因华夙一句话也没有说。

不料,和尚忽地从衣襟里掏出了一张红符,那红符被掌风震出,飞箭般逼至她的脸面。

这红符分外熟悉,看宽窄

似乎和秋寿庙那木箱里的那一沓一模一样,也不知是不是红符俱是这样。

容离心头一紧,不知红符这么用有何作用,若是将华夙打出原形,那可就惨了。

莫慌,不过是张符。华夙用垂珠的爪子勾住了容离的衣襟,那爪子太过稚嫩,根本勾不牢。

闻声,容离捏着袖口抬手,虚弱地咳了一下,唇角却若有若无地提着。

红符御风而来,在逼近她脸面时却毫无动静,顿了一下便晃悠着飘落,落在了她的肘间。

衣裳仍是湿的,红符随之沾上了她的袖子。

符纸登时沾了丁点水迹,上边的符文乱如龙蛇,依旧没有丁点变化。

容离两指捏起这符,好似不知马车忽然化烟消逝一般,伸手将此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你也想要打怪兽吗

你也想要打怪兽吗

九宫迷
秦观意外穿越到异世界岛国,成为总武高的新生游城秦观。 这里还是快乐的二次元融合世界, 加藤惠,英梨梨,幼刀,雪乃,麻衣…嘿嘿嘿 等等!怎么有胜利队 还有霓虹的救世主工藤新一! 不过没关系,秦观有打牌系统 看着正在耀武扬威的小怪兽 秦观拍拍比企谷的肩膀 “就决定是你了,比企鹅!” 比企谷很是无语, 不过还是举起双手,念起稿子 “出来吧我的塔玛希—飞企鹅” 白天扔比企谷变大企鹅去打小怪兽, 晚上扔比企
玄幻 连载 59万字
掌门通天路

掌门通天路

海月幻无痕
此书主要是描写江临这个废材小掌门的夹缝求生,隐忍,阴谋,算计,狠厉,杀伐果决,不遵从于传统道义。在财狼环视之地艰难求生,拼命成就身边至亲至爱之人的同时,也成就了自己的通天之路。 (非传统玄幻,不后宫,不套路,不无敌,不系统,不无脑,不爽文,不练丹,介意者慎入。)
玄幻 连载 77万字
全技能修仙,从符师开始

全技能修仙,从符师开始

青山二号
李平安重生到妖兽包围的荒蛮小城,宿主是死舔狗。 他第一时间跟女海王算账,遭遇女海王报复,要让他混不下去。 “你绘制的强魂符,畅销全城。” “你制作的子母剑,遭到哄抢。” “你炼制的回春丹,让男人扬眉吐气,翻身作主。” “你创造的隔音阵,再也不怕隔房有耳。” …… 以符开始,以技能入道,以钱入道。 伪灵根又如何,我有钱,买买买。 女海王后悔了,女神倾心了。 李平安用行动向世人证明,屌丝,亦可逆天改命
玄幻 连载 119万字
失忆富家子

失忆富家子

白双
《失忆富家子》是白双精心创作的言情小说,喷颜小说网实时更新失忆富家子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失忆富家子评论,并不代表喷颜小说网赞同或者支持失忆富家子读者的观点。
玄幻 完结 6万字
女战士悲歌

女战士悲歌

女将最后的一天「不是吧……」在身体被他那丈余蛇矛洞穿后从马鞍挑到半空时我根本无法置信这是个事实。银盔脱落了,绾到脑后的长发像鞭子般拨打到脸上,我的双臂左右张开,彷如一只大鸟的翅膀,腰部向后曲拗中我望向蓝天……习武多年,自忖能在战场上一展身手,却连一个敌人也没有击倒就这样被击杀,无论如何都是心有不甘……
玄幻 连载 1万字
死于寂寞

死于寂寞

看来你很寂寞啊
一个成人化的小说,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故事是很俗套的,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是我最拿手的,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读者也不爱看,哈哈。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 其实吧,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而第三人称,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当然啦,也不是全部都是。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是这样的:看来你很
玄幻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