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狸明月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人小说网www.t-error.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王奕点击了提取货物,下一秒,他的整个模样都匹配变成古风状态。

鬓发垂直而下,一身白风衣穿身,扎着裤腿,裹着紧腰,要是再配上把剑,简直有种君临天下的感觉。

“风流骚公子,潇洒又倜傥,妙哉。”

“好厉害的工作服,瞬间,我变成了爱说骚话的美男子。”王奕顺口夸赞了下,自己就要穿越了,好嗨呦~

“来自拍一张。”

提示:功能受到限制,只允许提取物品。

“好吧,‘秀儿’可不是这么容易娶的,除非你是‘腰间盘’,突出了点。”

王奕在宿舍的门上扫了扫,不一会儿,面前浮现出虚拟漩涡的洞窟,王奕的手机上显示各种大陆名称以及世界观介绍。

好奇心驱使着,他滑动至玉界大陆之处,发现虫洞竟然消失了,根据时空管理局的穿越经验,这门后面应该就是另一个世界了。

王奕那种激动的心情难以平息,转动把手将门缓缓的打开。

穿过复杂的虚空洞窟,下一秒,映入眼帘的是个热闹非凡的街道。人来人往、古镇悠悠,小桥流水。

古风建筑好似翻转琉璃,看不到一丝现代文化的足迹,王奕这一脚踏在地面上,就是一个无法跨越的传奇神脚。

呼吸着清晰爽朗的空气,街道上各种买卖应有尽有。

这唯一的现代小伙子,那一身打扮别提多精神了,非常接地气。

王奕看到,有很多人在天上御空飞行,应该是和当地的修为有关,到了一定的境界就能轰动整个国家什么的。

他不敢怠慢,在手机召唤出自己的小白马,骑上之后有种武侠梦的感觉,于是乎,他又赶紧将白马收了回去。

然而,就另当地人愕然加好奇和不解的目光看着他。

“年轻人,爱搞点花样,甚好,甚好哈。”

“我会告诉你我不会骑马吗?”

“步行!才是年轻的活力与向往!凡夫俗子,懂个锤子。”王奕给了他们一个大大的白眼。

顺着坐标位置在古镇上转了一个时辰,这期间,他目测了许多古代的小姐姐,她们也是喜欢浓妆艳抹的上街,胭脂水粉涂的一脸,还别说,挺美的。

此时此刻,王奕仅想吟诗一首。

“常言道,欲目窈窕淑女之纤身,延年益寿也,如有调侃之意,便可与天同圣。正如俊美似我,娇媚如佳之汝也。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你也想要打怪兽吗

你也想要打怪兽吗

九宫迷
秦观意外穿越到异世界岛国,成为总武高的新生游城秦观。 这里还是快乐的二次元融合世界, 加藤惠,英梨梨,幼刀,雪乃,麻衣…嘿嘿嘿 等等!怎么有胜利队 还有霓虹的救世主工藤新一! 不过没关系,秦观有打牌系统 看着正在耀武扬威的小怪兽 秦观拍拍比企谷的肩膀 “就决定是你了,比企鹅!” 比企谷很是无语, 不过还是举起双手,念起稿子 “出来吧我的塔玛希—飞企鹅” 白天扔比企谷变大企鹅去打小怪兽, 晚上扔比企
玄幻 连载 59万字
掌门通天路

掌门通天路

海月幻无痕
此书主要是描写江临这个废材小掌门的夹缝求生,隐忍,阴谋,算计,狠厉,杀伐果决,不遵从于传统道义。在财狼环视之地艰难求生,拼命成就身边至亲至爱之人的同时,也成就了自己的通天之路。 (非传统玄幻,不后宫,不套路,不无敌,不系统,不无脑,不爽文,不练丹,介意者慎入。)
玄幻 连载 77万字
全技能修仙,从符师开始

全技能修仙,从符师开始

青山二号
李平安重生到妖兽包围的荒蛮小城,宿主是死舔狗。 他第一时间跟女海王算账,遭遇女海王报复,要让他混不下去。 “你绘制的强魂符,畅销全城。” “你制作的子母剑,遭到哄抢。” “你炼制的回春丹,让男人扬眉吐气,翻身作主。” “你创造的隔音阵,再也不怕隔房有耳。” …… 以符开始,以技能入道,以钱入道。 伪灵根又如何,我有钱,买买买。 女海王后悔了,女神倾心了。 李平安用行动向世人证明,屌丝,亦可逆天改命
玄幻 连载 119万字
失忆富家子

失忆富家子

白双
《失忆富家子》是白双精心创作的言情小说,喷颜小说网实时更新失忆富家子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失忆富家子评论,并不代表喷颜小说网赞同或者支持失忆富家子读者的观点。
玄幻 完结 6万字
女战士悲歌

女战士悲歌

女将最后的一天「不是吧……」在身体被他那丈余蛇矛洞穿后从马鞍挑到半空时我根本无法置信这是个事实。银盔脱落了,绾到脑后的长发像鞭子般拨打到脸上,我的双臂左右张开,彷如一只大鸟的翅膀,腰部向后曲拗中我望向蓝天……习武多年,自忖能在战场上一展身手,却连一个敌人也没有击倒就这样被击杀,无论如何都是心有不甘……
玄幻 连载 1万字
死于寂寞

死于寂寞

看来你很寂寞啊
一个成人化的小说,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故事是很俗套的,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是我最拿手的,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读者也不爱看,哈哈。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 其实吧,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而第三人称,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当然啦,也不是全部都是。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是这样的:看来你很
玄幻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