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幽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人小说网www.t-error.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李连翘男朋友,正专注着吃呢。

大食堂的饭菜非常好吃,我要带朋友过来。李连翘握着秀气的拳头,脸红红地向魏意保证。

魏意笑着说:你们不会失望的。

嗯嗯,凡是红烧肉做的好吃的地方我都喜欢,老板我care你。胖子吃的满嘴油汪汪,一碗米饭不够他还去加了一碗,绝对的能吃。老板晚上还做吗?

做,当然做。

那我晚上还来,我只要一碗红烧肉就能够超满足。

晚上菜的品种还会增加,你们尽管放心来。能够得到一桌客人的喜欢,魏意就很有动力,要往好了想,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三至无穷,人类多了,妖怪还会远吗。

胖子和李连翘他们仨的到来给大食堂打开了局面,后续又来了两三桌人,都不是学生,是附近的店主和居民,以前也来大食堂吃过饭,但他们对以前的大食堂评价就两个字傲娇。

以前经营食堂的家伙是个唯妖族论者,认为食堂就是开放给妖怪的,其他人来是对妖族之地的亵渎,特别是人类。不过在手头上没有钱的时候,也会想办法吸引几个人类来赚赚外快,不走心地提供一些食物,味道当然没法和精心提供的比。

魏意作为人类,就更倾向于人,开店当然是要开给普罗大众的。

吃着红烧肉的几位互相看了看,埋头继续吃,已经被大食堂的美味折服。

中午来的客人就那么七八个,等彻底过了饭点,魏意也不老是往门口看了。

比我预想的要好,我一开始以为会一个都没有。一点半,才吃饭的魏意和大食堂的其他员工说话。

剩菜就大家包圆了,不用担心吃不掉,妖怪的饭量不可用斗量。

万事开头难,等口碑传出去就好了。红姐难得宽慰了一句。

妖怪其实对钱财不是非常看重,所以有无客人无所谓,只要大食堂开着他们能有个地方待就行。

刚刚吃完饭,碗盘还在桌子上放着,大食堂的感应门打开,走进来两个满头大汗、焦急忐忑的男人。

魏意心下觉得糟糕,饭菜都给吃了,这两个要吃饭就要现做。

不过,这两位不是来吃饭的,年老的那个男人看到魏意直接双腿一软给跪了。

魏意:(⊙﹏⊙) 。

怎么回事,什么鬼,不要跪他啊,承受不起。

魏意被马蜂蜇了一样跳了起来,往旁边躲开。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你也想要打怪兽吗

你也想要打怪兽吗

九宫迷
秦观意外穿越到异世界岛国,成为总武高的新生游城秦观。 这里还是快乐的二次元融合世界, 加藤惠,英梨梨,幼刀,雪乃,麻衣…嘿嘿嘿 等等!怎么有胜利队 还有霓虹的救世主工藤新一! 不过没关系,秦观有打牌系统 看着正在耀武扬威的小怪兽 秦观拍拍比企谷的肩膀 “就决定是你了,比企鹅!” 比企谷很是无语, 不过还是举起双手,念起稿子 “出来吧我的塔玛希—飞企鹅” 白天扔比企谷变大企鹅去打小怪兽, 晚上扔比企
玄幻 连载 59万字
掌门通天路

掌门通天路

海月幻无痕
此书主要是描写江临这个废材小掌门的夹缝求生,隐忍,阴谋,算计,狠厉,杀伐果决,不遵从于传统道义。在财狼环视之地艰难求生,拼命成就身边至亲至爱之人的同时,也成就了自己的通天之路。 (非传统玄幻,不后宫,不套路,不无敌,不系统,不无脑,不爽文,不练丹,介意者慎入。)
玄幻 连载 77万字
全技能修仙,从符师开始

全技能修仙,从符师开始

青山二号
李平安重生到妖兽包围的荒蛮小城,宿主是死舔狗。 他第一时间跟女海王算账,遭遇女海王报复,要让他混不下去。 “你绘制的强魂符,畅销全城。” “你制作的子母剑,遭到哄抢。” “你炼制的回春丹,让男人扬眉吐气,翻身作主。” “你创造的隔音阵,再也不怕隔房有耳。” …… 以符开始,以技能入道,以钱入道。 伪灵根又如何,我有钱,买买买。 女海王后悔了,女神倾心了。 李平安用行动向世人证明,屌丝,亦可逆天改命
玄幻 连载 119万字
失忆富家子

失忆富家子

白双
《失忆富家子》是白双精心创作的言情小说,喷颜小说网实时更新失忆富家子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失忆富家子评论,并不代表喷颜小说网赞同或者支持失忆富家子读者的观点。
玄幻 完结 6万字
女战士悲歌

女战士悲歌

女将最后的一天「不是吧……」在身体被他那丈余蛇矛洞穿后从马鞍挑到半空时我根本无法置信这是个事实。银盔脱落了,绾到脑后的长发像鞭子般拨打到脸上,我的双臂左右张开,彷如一只大鸟的翅膀,腰部向后曲拗中我望向蓝天……习武多年,自忖能在战场上一展身手,却连一个敌人也没有击倒就这样被击杀,无论如何都是心有不甘……
玄幻 连载 1万字
死于寂寞

死于寂寞

看来你很寂寞啊
一个成人化的小说,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故事是很俗套的,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是我最拿手的,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读者也不爱看,哈哈。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 其实吧,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而第三人称,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当然啦,也不是全部都是。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是这样的:看来你很
玄幻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