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径自吹去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人小说网www.t-error.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随后几天,江淮安一直留在明玉的府邸,一边照顾着对方,一边借助兵符世界里面的兵魂修炼碧落黄泉指。

【功法碧落黄泉指获得经验64,提升为lv6(89/)】

【职业武者获得经验174点,提升为大宗师初期(400/)】

【力量加3,敏捷加3,体质加3。】

【获得属性点2,技能点2。】

【你获得了核心技能--法相天地。】

在兵符世界里面的兵魂陪练之下,碧落黄泉指这门天品功法快速提升为lv6,修为也提升到了大宗师初期。

只是在提升到lv6后,兵魂的陪练效果大为降低。复活那些死去的兵魂则需要大量的时间和元石。自己借助兵符世界刷经验则需要缓一缓。

法相天地本为武神专属的天赋神通,江淮安想不到自己却能在大宗师境界就获得了这个核心技能。

除此以外,在白阳城这段时间的修炼,另外三个天品功法也有了不同层次的提升。

三尺天地lv 4(7047/),天心灵书 lv2(6598/) ,金刚不坏神功lv2 (3418/)。

通过书中幻境试验了一下晋级后的实力,江淮安便推门走出了密室。

在书房花园找到了秦明玉,“明玉,我准备回青羽学宫一趟。”

秦明玉毫不犹豫地说道:“淮安,我和你一起回去。”

江淮安犹豫了一下点头道:“好。此次离开后不知何时才能再次回来,明玉你是否要跟你父皇说一声?”

秦明玉的脸色一下变得有些不自然,只是很快又掩饰下去。

“好,我现在就去跟父皇说一声。”

江淮安不疑有他,继续说道:“我也要去万象阁交代一二,晚些时候我再过来找你。”

在江淮安离开后,明玉犹豫了一下也向皇宫走去。

皇宫。

“启禀帝君,江淮安这几天都在明玉公主的床边照顾着公主。两人之间偶尔会有些亲密的接触,彼此之间的关系进展很快。”一名暗卫开口汇报道。

秦星河眼睛一亮,下令道:“传我口令,让明玉来见本尊。”

暗卫恭敬地回答道:“遵命!”

暗卫离开后,一名雍容华贵的女子开口问道:“帝君,这江淮安乃青羽学宫的亲传弟子,真的会放弃青羽学宫的身份彻底加入我们白颖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你也想要打怪兽吗

你也想要打怪兽吗

九宫迷
秦观意外穿越到异世界岛国,成为总武高的新生游城秦观。 这里还是快乐的二次元融合世界, 加藤惠,英梨梨,幼刀,雪乃,麻衣…嘿嘿嘿 等等!怎么有胜利队 还有霓虹的救世主工藤新一! 不过没关系,秦观有打牌系统 看着正在耀武扬威的小怪兽 秦观拍拍比企谷的肩膀 “就决定是你了,比企鹅!” 比企谷很是无语, 不过还是举起双手,念起稿子 “出来吧我的塔玛希—飞企鹅” 白天扔比企谷变大企鹅去打小怪兽, 晚上扔比企
玄幻 连载 59万字
掌门通天路

掌门通天路

海月幻无痕
此书主要是描写江临这个废材小掌门的夹缝求生,隐忍,阴谋,算计,狠厉,杀伐果决,不遵从于传统道义。在财狼环视之地艰难求生,拼命成就身边至亲至爱之人的同时,也成就了自己的通天之路。 (非传统玄幻,不后宫,不套路,不无敌,不系统,不无脑,不爽文,不练丹,介意者慎入。)
玄幻 连载 77万字
全技能修仙,从符师开始

全技能修仙,从符师开始

青山二号
李平安重生到妖兽包围的荒蛮小城,宿主是死舔狗。 他第一时间跟女海王算账,遭遇女海王报复,要让他混不下去。 “你绘制的强魂符,畅销全城。” “你制作的子母剑,遭到哄抢。” “你炼制的回春丹,让男人扬眉吐气,翻身作主。” “你创造的隔音阵,再也不怕隔房有耳。” …… 以符开始,以技能入道,以钱入道。 伪灵根又如何,我有钱,买买买。 女海王后悔了,女神倾心了。 李平安用行动向世人证明,屌丝,亦可逆天改命
玄幻 连载 119万字
失忆富家子

失忆富家子

白双
《失忆富家子》是白双精心创作的言情小说,喷颜小说网实时更新失忆富家子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失忆富家子评论,并不代表喷颜小说网赞同或者支持失忆富家子读者的观点。
玄幻 完结 6万字
女战士悲歌

女战士悲歌

女将最后的一天「不是吧……」在身体被他那丈余蛇矛洞穿后从马鞍挑到半空时我根本无法置信这是个事实。银盔脱落了,绾到脑后的长发像鞭子般拨打到脸上,我的双臂左右张开,彷如一只大鸟的翅膀,腰部向后曲拗中我望向蓝天……习武多年,自忖能在战场上一展身手,却连一个敌人也没有击倒就这样被击杀,无论如何都是心有不甘……
玄幻 连载 1万字
死于寂寞

死于寂寞

看来你很寂寞啊
一个成人化的小说,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故事是很俗套的,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是我最拿手的,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读者也不爱看,哈哈。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 其实吧,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而第三人称,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当然啦,也不是全部都是。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是这样的:看来你很
玄幻 连载 0万字